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近幾年我國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每年都有百余萬起,從而造成數十萬人死亡,死、傷比率約為1:3,按責任劃分,其中責任事故約占90%,按類型劃分,交通事故約占全部事故的70%。事故猛如虎,它已成為現代社會除疾病之外、殘害人類生命的第二殺手,它不但給社會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同時也給無數個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巨大不幸:有多少個生命因此而身殘或命喪黃泉,有多少個家庭因此而支離破碎。
那么,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高危行業的道路運輸企業,如何從加強管理和“預防為主”入手,減少事故發生,使員工特別是營運車輛駕駛員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呢?
運輸企業要擔負起主體責任
企業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體責任,讓職工做到“三不傷害”是企業和其法人代表義不容辭的職責。“企業要負責”,其主要內容有三項:1、負行政責任,2、負技術責任,3、負管理責任。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個別企業甚至仍有一部分企業對自己是責任主體的認識還很不到位,主要表現為日常安全工作抓得松或疲于應付,做表面文章多、措施落實得少,甚至事故過后麻木不仁、“亡羊不補牢”,對安全工作仍不重視和沒有新舉措。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作為一個企業的領導班子特別是法人代表應對此要有十分清醒的認識,切不可拿法律當兒戲,一定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策觀念和法紀意識,明確自己的安全主體地位和責任,切實提高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級也應進一步建立完善嚴格而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問責制,使企業真正擔負起主體責任,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實現安全生產的良好法制氛圍。
加強教育提高駕駛員素質
大量的交通事故統計資料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資料表明,在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約占70%,主要為駕駛員忽視安全、違章行車,精神不集中、反應遲緩,缺乏經驗、技術生疏等。企業要加強駕駛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使他們提高安全生產素質,做到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懂得安全知識,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和公共道德。除此之外,企業還必須嚴把“三關”:一是管理關,要重點對掛靠企業經營的車主及其駕駛員加強管理,以合同、制度等多種有效方式,規范約束車主和聘用駕駛員的行為,使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持證上崗;二是檢查關,要加強日常和定期檢查,對違規駕車和證件不符合規定的駕駛員,絕不能心慈手軟,要堅決予以辭退清除,并對違約的車主予以相應處罰,使駕駛員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狀態;三是審驗關,要結合交警、交通等部門的年審年檢工作,及時對駕駛員的證件、資格、技能、健康等情況進行查驗,同時建好基礎檔案,為對駕駛員進行規范化、綜合性管理打好基礎。
加強車輛管理由車輛方面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占很大比例,特別是近幾年。其主要原因為:車況不良、“病”車上路,安全設備不齊全、違規改裝和違章超限超載等。車輛發生事故,不僅僅毀的是車,而且也會傷害到人。
當前,運輸企業的車輛多為個體車主掛靠,由于產權和效益方面的原因,造成企業與車主忽略了車輛安全的管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作為企業和法人代表必須做到依法辦事,堅決認真貫徹落實和履行好《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規賦予自己的“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職責。要在具體工作中認真做好以下幾點:一是杜絕“危險源”,對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證件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一律不準掛靠入戶;二是依“法”治理,照章辦事,嚴格執行車輛維護和安全技術檢驗制度,嚴禁“病車”運行;三是支持配合交警、交通等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對本企業的違規改裝、超限超載車輛不循私情“借”法管理;四是做好基礎工作,健全車輛檔案,及時組織車輛參加定期檢驗和年審年檢,使車輛技術狀況及時得到提升,達到和符合運行標準與要求。
制定有效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能使發生的重大事故得到及時控制和防止蔓延,做到及時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助,使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企業應該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創建編制好本企業應對突發事件和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預防為主”的內涵就是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防范,要依靠安全科技進步,加強安全科學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學預測與分析,從生產系統的本質安全入手,強化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