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監管下的醫藥物流新趨勢 流通有據可查
2008-7-22 14:0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隨著我國醫藥物流市場的快速增長,一方面,國內醫藥物流領域呈現出規模藥企不斷增多、行業聚集度不斷提高、第三方物流商越來越深入醫藥流通領域、小藥企數量沒有明顯減少的特點;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對藥品流通的監管力度不斷增強,各種先進手段配合相關政策的運用,也將對我國醫藥物流企業的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結合我國藥監部門已經制定的相關政策和現有的技術手段,未來我國醫藥物流領域的監管趨勢和影響將產生在以下幾個方面:
溫濕度監管將加強
目前,在我國現行的GSP及相關地方解釋文件中,雖然溫濕度的標準是一致的,但是各省藥監部門對如何達到測量這一標準卻有不同的規定。
以江蘇為例,江蘇在2006年出臺的《江蘇省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蘇食藥監市〔2006〕321號)中就有明確規定:“藥品倉庫分為常溫庫、陰涼庫、冷庫,溫濕度的控制應使用工業用中央空調,倉庫的相對濕度為45%~75%。常溫庫溫度≤30℃(輸出制冷量參考標準:40W以上/立方米/小時),陰涼庫面積不少于總面積的50%,溫度控制≤20℃(輸出制冷量參考標準:50W以上/立方米/小時)”。在該文件中,不但要求藥企的溫濕度控制系統必須使用工業用中央空調,而且對制冷量也有參考標準,這在企業實際的GSP檢查中,是一條非常明確和嚴格的規定。
據悉,目前已經有專家和學者在做非正式討論,即開發一套溫濕度監控系統,中央控制室在藥監部門,終端在藥企倉庫,其核心思想是希望通過網絡的方式對藥企倉庫的溫濕度進行遠程監控。我們相信,如果該措施得以實施,對企業操作的規范性將是極大的保證。
藥品流通有據可查
隨著國家對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力度的加強,單據監管在未來將發揮更大作用,目前藥監部門也在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過去,醫藥公司采購上游企業的貨品,到貨驗收合格即可入庫。但是,現在在來貨驗收確認這方面的要求更高了:醫藥公司在藥品到庫時,必須向發貨單位去電,確認該批藥品是否為發貨單位發出,并且要形成正式的記錄。這一規定看似簡單,但是真正執行起來就要求藥企必須要有專門的人員來做該工作,這對到貨量大、批次多的單位無疑是增加工作量的,因此最好的辦法是能通過系統實現該工作的簡易化。再比如,現在有規定要求藥企在藥品出庫環節必須做到每一批次的藥品都要有檢驗報告發給下游客戶:這對大型快批藥企而言,如果每天發貨品種達到5萬多條,意味著該藥企每天要印刷5萬多張檢驗報告書。因此,筆者認為藥企可以將網絡傳真的功能與ERP系統進行連接,每銷售出一種藥品即將該藥品的檢驗報告書通過網絡自動發給下游客戶。還有一種思路就是由客戶到藥企的網絡中心自己下載所訂藥品的檢驗報告書。
分級認證勢在必行
監管加強所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整個醫藥流通行業的凈化速度將加快,因此醫藥物流企業的分級管理制度呼之欲出。
比如,GSP標準和相關文件與制度中明確要求藥企必須投入中央空調、高位貨架、RF、自動分揀線等設施設備,實質上也是要求藥企必須在規范作業上加大投入,這對小藥企而言無疑是要慎重的。
因此,越是規范性投入的大藥企,其得到的認證標準就應該越高,其經營的等級就應該越高。換言之,這樣的大型醫藥物流企業就應該是當地的標桿型企業。而那些小投入,僅僅達到認證最低標準的小藥企,其認證的等級就應該較低。為了鼓勵規范經營,筆者認為國家有必要建立醫藥物流企業分級認證制度,并且將藥企的認證標準、實際等級和其經營品種范圍、地域范圍相掛鉤,這樣無疑可以使我國的藥品流通更加規范,也能有效提高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