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2008-8-6 14: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自8月1日起,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正式實施。盡管就目前我國的法律體制、市場狀況和執法機制而言,《反壟斷法》尚不能完全發揮“經濟憲法”的作用,但該法作為市場競爭法律制度的核心,無疑會對我國培育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發揮重要作用,有助于促進企業的創新和經濟的發展。新法實施,備受關注。這部歷時近14年立法“長跑”的《反壟斷法》將如何改變我國市場競爭格局?新華社
制止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反壟斷法不是反對壟斷企業本身,而是反對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主要針對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禁止壟斷協議以及經營者集中控制等,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說。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李鐳介紹,為配合《反壟斷法》的實施,正確開展反價格壟斷的執法工作,國家發改委已經完成 《反價格壟斷規定》的起草工作。國家發改委反壟斷機構的設置也在積極推進之中。
《反壟斷法》公布后,國家發改委組織調研,舉辦了制止價格壟斷的專題研討會和專題培訓班。商務部設立反壟斷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積極開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指導我國企業海外反壟斷應訴,查處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并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開展競爭政策國際交流方面的合作。《上海證券報》
石油兩巨頭不受《反壟斷法》影響
多位專家表示,《反壟斷法》短期內對中石油、中石化基本不會有什么影響,但由于下游成品油零售市場已存在一定的開放競爭,未來可能會有人動用這一法律武器。
“只要是屬于國家授權專營的,就不屬于《反壟斷法》適用的范疇。”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表示。石油尤其是上游行業屬于國家控制的重點行業,不會因《反壟斷法》出臺而改變原先的格局。
他指出,《反壟斷法》反的是競爭領域的壟斷行為,而包括石油、電信等在內的幾大行業競爭色彩極淡,受《反壟斷法》的約束也小。只有在充分競爭的領域,才有《反壟斷法》的用武之地。值得注意的是,與《反壟斷法》配合出臺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可能給國有企業未來的收購兼并設置門檻。“一般制造業企業都會遇到這類問題,如當初凱雷收購徐工。從國外經驗來看,如果收購兼并后的市場份額過高就可能引發壟斷質疑。當然,這一標準不會在中國照搬。”吳弘說。在他看來,石油巨頭如果有涉及其他領域的收購行為,則同樣會受到經營者集中申報規定的制約。不過,在授權范圍內的此類行為就另當別論了。《金融時報》
有助于形成更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為了維護市場的競爭性,各國反壟斷法的實體法一般都有以下內容:禁止壟斷協議、控制企業合并、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反對行政壟斷等。
《反壟斷法》的目標在于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其本身并不反對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反壟斷法》不反對更不禁止企業合法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只是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阻礙技術進步,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二是關于對經營者的控制和審查, 《反壟斷法》強調既要防止經營者過度集中,形成壟斷;又要有利于國內企業通過依法兼并做大做強,發展規模經濟,提高產業集中度。三是《反壟斷法》在禁止壟斷協議的同時,對中小經營者為提高經營效率、增強競爭力所達成的協議則不予禁止。四是 《反壟斷法》通過禁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有利于企業對全國乃至全球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從而有利于我國企業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