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地方物流立法呼之欲出
2009-10-27 18:5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我國國內首部地方物流立法已取得重要進展。
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出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福建省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據悉,該條例是國內物流業首部地方立法,已被列入該省人大常委會本年度立法計劃
“至9月底征求意見截止,所征求的意見并不是太多,但對此立法都持積極支持態度。”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
據其介紹,為做好該立法工作,福建省早已進行了充分的調研,聽取該省各地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局、國土局、外經貿局、物流協會等的意見建議,并多次實地考察了當地的物流企業,了解企業的訴求。
目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正準備向福建省政府征求意見。據了解,《福建省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由總則、振興發展、企業培育、設施建設、閩臺物流合作、附則六個部分組成,規定了多條利好政策促進物流業發展。
振興發展方面,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重點物流企業發展、重點物流項目建設、物流標準推廣應用、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引進、物流人才教育與培訓以及現代物流業發展需要重點扶持的其他項目。
企業培育方面,條例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剝離或外包物流功能、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可以享受國家有關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相關扶持政策,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物流主管部門對生產、商貿企業與物流企業的對接項目給予資金扶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為物流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除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外,取消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對納入省級現代物流業建設項目規劃的物流園區、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工業集聚區中的物流企業,給予減免基礎設施配套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地段差等影響地價水平的收費;從本省口岸進出口貨物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經營性公路、一級公路和高速公路上通行,給予減免道路通行費。
不過,該條例何時才能正式出臺,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目前條例還處于起草階段,具體出臺時間還沒有確定。”上述負責人說,畢竟物流涉及的部門有很多,需要等到省內各有關部門協調好才能正式出臺。
盡管條例出臺時間未定,但其作為國內首部地方物流立法已幾成事實。至于為什么福建會成為地方物流立法的“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該負責人表示,“這有著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福建正處海西,國家一直非常重視海西建設與發展,物流發展的基礎好;另外省里的一個領導正好是物流專家,對物流發展非常重視,早已提出了物流立法議案,并予以積極推動。”
而物流立法的現實意義也是顯而易見的。福建物流協會常務副會長李興湖就此表示,目前國內對物流業進行單獨立法還是空白,這對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來說非常不利,此次立法也為福建省物流業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促進福建省物流業健康發展,并將為全國物流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