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首例物流仲裁糾紛裁決
2009-1-14 19:4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隨著近年來物流業的迅速發展,物流糾紛日漸成為消費投訴的熱點問題。日前,貴陽仲裁委裁決了我市首例物流仲裁糾紛。
2008年5月,上海某保險公司與我省一家物流公司簽訂了《配送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物流公司受保險公司的委托完成相關快遞服務,同時代保險公司收取客戶所交的保險費及相關單證帶回并在約定時間轉交保險公司。合同簽訂后,物流公司卻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代為收取的保險費等費用共計213647.57元轉交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根據合同中的仲裁協議條款向貴陽仲裁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解除雙方簽訂的《配送服務合同》,由保險公司返還代收保費,并要求支付賠償款213647.57元。物流公司雖然承認了存在違約責任,但表示在2008年9月經過對賬后曾分三筆向保險公司支付過保費共計24894.34元,應予抵扣,同時認為約定的違約賠償金過高,故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經審理查明,雙方簽訂的《配送服務合同》十一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中明示為:物流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將代收之保費交付保險公司,挪用、占有保險費用的按其所挪用、占有金額的二倍進行賠償,并且保險公司可單方解除合同。日前經貴陽仲裁委裁決,解除雙方約定的《配送服務合同》,物流公司在規定時限內給付保險公司代收保費200753.23元,同時給付保險公司相等數額的違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