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統計任重道遠
2009-1-7 14:0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葛世明
案頭放著兩份材料,一份是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三家單位于2008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的 《2008年全國重點企業物流統計調查報告》,另一份則是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于稍早發布的 《關于2008年中國物流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前50名企業名單的通知》。前者是對2008年全國物流行業的一個宏觀的統計和分析,后者則是業內重點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微觀展現。所相同的,都是對我國物流行業進行統計的結果。
兩份材料,兩種角度,兩份答卷。從這兩份結果中,筆者看到了我國物流統計工作的一些成果和不足。
統計上行,評比下行
中國的物流企業從懵懂走向成熟,大致是從10年前開始的。而針對物流行業進行的統計工作,開展的時間還要更晚。社會最初接觸到的并不是對物流行業的統計結果,而是另一種商業氣息很濃的表現形式:評比。從2003年開始,由中國交通運輸協會(以下簡稱“中交協”)率先推出了“中國物流百強企業”榜單,以營業收入為主要參數,評出了全國物流行業的“百強企業”。姑且不論“物流百強”榜單的科學性與公正性,中交協的“物流百強”評比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喚醒了人們對物流行業統計工作的重視,并且對我國物流企業的品牌推廣和行業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物流百強”的成功運作以及評比活動背后蘊涵著的巨大商業利益,促使短時間內各個相關行業組織、媒體蜂擁而上,各種評比、評選活動如雨后春筍般出現。這些評比對正處在發育期的物流企業而言,自然充滿誘惑。于是,幾乎每一組所謂的“百強”、“十大”、“最××企業”等評比的背后,都或多或少經歷過名與利的博弈,更有甚者,年終評比已經成為物流企業的一大負擔。行業亂評比之風日盛,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在2007年進行了嚴厲的整頓。
2005年底,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與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了首次 “全國重點物流企業經營統計”工作,并推出了“物流統計50強”。這種與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的,基于“主營業務收入統計調查數據給物流企業排序”的統計方式,無疑比各種“百強”、“十大”評比來得更加科學。更為重要的是,這些統計工作都是由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完成的,無需增加企業的負擔,而排出的名次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大小得出,數據向社會公開,這也確保了統計的公正性。
雖然“評比”和“統計”最終會讓企業了解自己在行業中的位置,但相對于一些評比活動在科學性、嚴謹性和公信力方面的缺陷,單純的統計工作更應成為行業組織工作的重點。與此同時,政府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對“評比”和“統計”工作的協調和引導,為物流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礎。
統計方法有待完善
優秀的統計結果是基于科學的統計標準的基礎上的。這一點對我國當前的物流統計而言,尤為重要。眾所周知,近15年來,中國物流業的發展速度是驚人的,但物流的統計工作卻嚴重滯后。而制約物流統計工作開展的主要瓶頸,就是統計標準的問題。
從案頭這份 《關于2008年中國物流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前50名企業名單的通知》來看,主營業務收入是本次統計工作的核心參數,入圍的前50名企業名單也是因此而確定的。這種從理論上看來科學的統計辦法,在實際統計工作中其實存在缺陷。
首先需要明確一個定義:什么是“物流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這里面包含了對“物流企業”和“主營業務收入”兩個子定義。在國家標準中,已經有過對“物流企業”的定義。但是何為“主營業務收入”呢?是否可理解為“物流服務業務收入”?還是只要是企業的“主營業務”的收入都計算在內?
因為市場需要和企業歷史沿革等原因,本次統計結果名列前50名的企業中大多數從事著多個行業的經營活動。例如,中遠集團、中海集團、象嶼集團旗下都經營著大量房地產項目,而入圍企業中涉及經營金融、貿易、物業(非倉儲)、投資、工程建設等業務的企業也十分普遍。如果只是單純地統計“物流服務業務收入”,那么根據國家標準中對“物流服務”的定義,本次統計結果名列前50名的企業所申報的數據真的都能符合要求嗎?筆者認為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換言之,如果本次統計的結果就是企業的所有“主營業務”的收入,那么勢必也包括了眾多非物流相關業務的收入。但是,摻進了非物流業務經營數據的“主營業務收入”在這次統計中,意義何在呢?
出路:統計結果功能化
怎樣才能把物流統計的工作做好?相信已經不僅僅是政府、行業組織希望解決的問題,而是事關整個行業發展的根本性問題,與行業內的每一個企業都有著直接的關系。但在實際的工作中,統計工作的開展仍然舉步維艱。
據筆者了解,本次統計的基礎數據,是由各企業自主申報得來的。這意味著兩方面的問題:首先數據的統計口徑無法控制,這直接導致了上文中筆者質疑的那些問題;其次是統計的取樣范圍十分有限,具體的表現就是諸如中郵物流、中鐵現代、南方物流、寶供物流、傳化物流等5A級物流企業以及濱海泰達物流、魯能物資、申通快遞、圓通快遞、飛馬供應鏈股份、上港物流、長航集團、天地華宇集團等諸多大型物流企業未能出現在名單內。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物流企業對統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但作為統計工作的執行者,更應該從統計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尋找突破口。
筆者認為,最重要的問題是要實現統計工作的功能化轉變,讓企業從統計工作中獲得驅動力和價值,從而從被動提供數據變成主動參與統計。可以考慮通過與各類物流行業標準和評級工作相結合,與地方財稅政策相結合,與國家優惠政策相結合等辦法,使得統計結果與企業的利益、發展緊密關聯起來。
知易而行難。對中國的物流統計工作來說,前路上的困難相信還遠不止筆者所見到的這些。但作為一項對行業進步、企業發展都十分有益的工作,還需要有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
做好物流統計,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