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稅收新政:期待從“點”到“面”
2009-3-20 20:0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林振強
3月19日,北京氣溫一路走高接近20℃,許多人已悄然換上了春裝。在距離北京西客站不遠的鐵道大廈里,匆匆趕赴北京的數十家中國重點物流企業負責人正在就物流企業稅收問題激烈地討論。而他們依然感受著行業金融危機陰影下的寒冷,急盼著稅收政策能帶給企業帶來暖意。
在這場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組織的 “物流稅收試點工作座談會”上,既有來自已成為試點的物流企業代表,也有正準備申請為試點的企業代表;既有物流企業的管理高層,也有政府相關部門的領導,會上各方發言踴躍。
自從2005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了第一批納入試點的物流企業名單以來,已經3年多的時間,試點企業也已近400家。然而以往存在的問題現在依然存在,物流行業稅收方面的爭論也未能平息,面對這樣的狀況,大家似乎都有話要說。
試點內外的企業訴求
“其實我今天也沒準備什么話題,我們的申請材料已經交上去了,只是過來聽聽其他公司的想法。”在會場的中后排座位上,列席的都是準備申請稅收試點的企業,福州商業儲運公司總經理周美欽也坐在其中。他表示,很希望企業的申請能通過,從而可以享有各項優惠政策,這對企業發展將起到直接的推動作用。
和周美欽持有相同觀點的還有廣東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黃華波,他向記者介紹說,德邦曾經申請過一次試點企業,但當時由于種種原因并沒有被通過,后來就沒太重視。因為在南方客戶往往更看重企業的口碑,而對成為物流稅收試點沒有太多的認識。但現在不一樣了,對他們這樣的企業來說,成為試點不僅意味著可以通過優惠政策節約成本、增加利潤,還能提升企業的信譽度和競爭力。
很多企業雖然還不是試點企業,對于優惠政策卻有了更深的思考。耿強是利和經銷集團中國區業務發展及客戶管理總監,他提到了 “異地經營納稅的問題”。他說: “大家都知道,做物流的話,貨物就要搬來搬去,今天在上海,明天有可能就在北京。按照規定,貨物要中轉,就要成立一個分公司,同時要在當地納稅。”因此,耿強建議,在限定區域性經營的時候,能不能對物流性的企業進行一些放寬,不需要在異地開辦分公司經營,這也就避免了異地納稅的問題。
翻看參加這次會議的名單,除了來自全國各地準備申請成為試點的企業外,中遠、中外運、中儲、順豐速運、德利得等數十家行業的領頭企業高層也悉數出席。作為已經被列入稅收試點企業名單的成員,這些企業依然面臨著各種問題。
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的運營總監惲綿首先介紹了公司最近遇到的問題:外包抵購用的發票的風險。惲綿介紹說,現在專業的外包大概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給專業的運輸公司;第二類是外包給個體運輸戶;第三是外包給其他的運輸公司。其中,外包給個體運輸戶這一塊占的比重較大。但外包給個體運輸戶的話,取得發票比較困難,中間往往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讓企業很頭疼。
來自中外運的企業代表則談到了稅率的問題: “像我們這個企業主要是兩類稅率 (交通運輸業稅率3%、倉儲保管稅率5%)。我們公司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因為這兩項業務是上下關聯的,很難界定。為此,有時還會與稅務部門發生糾紛。”
上海東鐵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是2008年進入試點的第四批企業,公司副總經理方中朝為了參加這次座談會特意準備了一份材料。他向記者展示這份材料時,首先建議將物流企業上繳的營業稅稅率與運輸企業一致。他介紹說: “目前將物流企業歸屬于服務業,按照服務企業征稅。但應該考慮到物流企業的服務與其他服務性行業有著很大的不同點。目前生產企業已很少直接與運輸企業聯系了,基本上找第三方物流企業來辦理。為了促進物流企業進一步發展,建議將物流企業上繳的營業稅稅率與運輸企業一致。”
“像我們這種集團性的企業,不僅有港口,還有海運等等這么多綜合性的業務,我們希望稅收政策能夠惠及我們下屬的一百多家企業。”福建省交通運輸 (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發展規劃部的林影說出了所有集團性企業的心聲, “現在的成為試點的集團性企業,雖然總部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其下屬還有非常多的專業從事貨代的公司卻不能享受這個待遇,這就使公司的整體優勢無法發揮。像我們這種已被評上A級的物流企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集團公司已經具備了對下屬公司進行監管的能力,也可以執行這種全責,所以希望得到這些部門的重視。”
稅收政策何時惠及全行業?
在2009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寶供物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劉武對物流稅收說出了自己的看法: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建議能推行總部統一納稅,同時調整倉儲業稅率,對物流業科技方面的投入給予適當免稅,并在土地使用稅方面給予優惠。
其實,劉武談到的幾點在物流稅收試點政策中都有所體現,但是不是只有試點企業才能享受這樣的優惠呢?如果僅有的稅收優惠只是在有限的范圍內試行,是不是會演變成一場寡頭的 “盛宴”?因此,有企業代表紛紛表示: “希望現代物流管理理念能夠早日樹立起來,稅務局能對物流企業一視同仁,采取公平競爭的原則就更好了。”
利和經銷集團的耿強就建議說:“現在物流試點已經第四批了,而且這么多年下來,能不能考慮把整個物流從試點到全面開放的過程。因為,我們碰到很多地方的稅務機關,很靈活的。全國有全國性的物流試點,地區有地區的物流試點,能不能嘗試試點開放?”
而來自浙江省發改委的王榮榮更是發出了 “試點是不是還要一直繼續進行下去”的疑問。她認為,應對前四批幾百家企業發展情況有一個總結,看有利于物流發展的在哪些方面,不利于物流發展的在哪些方面,并向有關部門提交一份建議。
對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崔忠付介紹說: “國家確定物流稅收優惠試點企業是有關部門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管理集約化程度及依法納稅情況確定的。之所以選取試點,而不能在全行業推行這一優惠新政有著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主要原因是目前對物流企業的概念還很模糊。一些不規范的企業買輛車,搞搞運輸,也自稱為物流公司,而它根本不具備各種規范的企業制度,甚至存在違法違規經營的行為,如果這種企業也能享受新政帶來的優惠,無疑是對國家稅務制度的不尊重,稅收優惠政策也就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基于這種考慮,國家才優先選取一些規范的、信用良好的企業享受新政。”
但他同時也強調,讓更多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是各方努力的目標,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也將為此努力和工商、稅務等部門協調,并等到條件成熟以后,等認定的標準規范以后,再逐漸推行。
據記者了解,這次討論會的結果將上報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報告內容將主要圍繞企業提出的各種意見與訴求。看來物流企業在稅收方面的實質利好值得期待。
【背景材料】
物流企業稅收優惠試點的推出
從2008年12月1日起,184家物流企業被納入了第四批物流企業試點范圍,可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至此,納入試點范圍的物流企業達到了392家。
據了解,2004年,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2005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了第一批37家納入試點的物流企業名單。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了納入試點名單的物流企業及所屬企業的有關稅收政策,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試點物流企業可享受營業稅方面的優惠政策:試點企業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試點企業將承攬的倉儲業務分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付給其他倉儲合作方的倉儲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