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功能:新一輪城市競爭的核心
2010-5-26 1:5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長遠看,城市發展思路必須從總量擴張向結構優化、從全面推進向重點突破、從形態完善向功能完善轉變,或者說在城市經營上要迅速從經營土地向經營功能、經營產業轉移。城市服務功能包括生產性服務功能、生活性服務功能和創新性服務功能。其中,創新性服務功能是目前最需要提升的。
這幾年,城市固定資產投入不算少,高樓大廈多了,新廠房多了,公園多了,綠化多了,馬路寬了,城市功能有了一定提升但還不夠明顯,新興產業的培育有了一定進展但還不夠快,制造業比重過大,鋼鐵、冶金、建材等重工業和紡織、印染、化工等傳統產業比重過高,影響了產業競爭力和城市整體競爭力。
從長遠來看,城市發展思路,必須盡快從總量擴張向結構優化、從全面推進向重點突破、從形態改善向功能完善轉變,或者說在城市經營上要迅速從經營土地向經營功能、經營產業轉移。
這就要求,高度重視并全力提升城市服務功能,以服務功能的整體提升有效促進產業升級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最終促進城市綜合競爭力的提升。
城市服務功能,一般認為包括:生產性服務功能和生活性服務功能。我認為還應包括創新性服務功能。
生產性服務功能主要是為制造業發展、升級服務的,它主要包括發達、開放、便捷的交通、水電氣及通訊、環保設施,發達的物流系統,寬松的金融環境,完善的職業培訓體系,法律、會計、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功能完善的專題園區、主題街區等。
創新性服務功能主要是為研發、設計等創新性活動和創意產業的發展服務的,它主要包括發達的投融資尤其是風險投資、風險擔保服務,發達的通訊、信息服務、高層次人才服務及其他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專利及知識產權服務、科技中介服務、法律、會計、文書服務,較高專業水準的公共技術平臺服務、功能完善的孵化器(孵化園區),特別是以寬松、包容、開放為主要特征的崇尚創新、支持創新、鼓勵創新、勇于創新的創新文化環境和公正公平、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等。
生活性服務功能必須是國際性生活服務功能,它主要包括高品質中央商務區(CBD)或高品質中央商務休閑區(TBD),此外還包括國際化社區、國際人才公寓(區)、國際學校(至少要有上規模、上檔次的國際班)、國際醫院(至少要有高水準的國際服務區)和高品質的物業管理等。
新一輪區域競爭將突出圍繞“服務功能”展開,新一輪城市競爭的核心將是“城市服務功能”的競爭。產業升級、自主創新狀況將取決于“服務功能”狀況。因此,經營好“服務功能”已顯得尤為關鍵、尤為緊迫。只有經營好“服務功能”。才能真正經營好城市產業和整個城市。
只有上述“三大板塊”功能基本具備或初步成型了,那些高層次人才、高品質資本、高端產業才會真正進來,才會真正留得住。產業升級、自主創新的目標也才會真正實現。
服務業的發展必須圍繞服務功能的提升、圍繞制造業的發展來進行。離開服務功能發展服務業,服務業就會失去戰略方向,就形不成產業競爭力;離開了制造業,服務功能,特別是創新性服務功能就失去了重要的依托和市場。因此,必須在服務業與制造業的有機結合、互動融合中來發展服務業。
服務業的發展、服務功能的提升,必須突出加快發展金融業、物流業和工業設計產業。金融業關鍵是要加快引進新的金融機構特別是外資金融機構,加速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物流業的發展,關鍵是積極發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提升物流企業和整個物流業的信息化、自動化、流程化、規范化水平,工業設計產業的發展,關鍵是要探索建立專業工業設計基地或專題園區,積極強化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創新性服務功能的提升,是三大服務功能中目前最需要提升的一類功能。
圍繞提升創新性服務功能而形成的服務業叫“創新性服務業”,它是為服務業服務的服務業,也稱為“第四產業”或“3.5產業”、“2.5產業”,它具有高知識型、高技術型、高創新型、高風險型、高回報型的特征。
加快“創新性服務業”的發展,一是要加快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和相關擔保產業的發展。在加快引進境內外風投、擔保機構的同時,積極培育和發展本土風投、擔保公司,選配好運營團隊,探索和創新更便捷、更有效的風投、擔保方式和工具,盡快擴大風投、擔保規模。
二是要加快專業孵化器和主題創業中心的建設。圍繞重點產業的發展,無論是現有的還是即將建設的創業中心、孵化器,都要盡快從綜合孵化向重點孵化、專業孵化轉變,從孵化企業向孵化企業與孵化產業并重轉變,千方百計配套、完善“創新性服務功能”和“產業化服務功能”,推動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和高層次創新人才、創新團隊的創新創業。
三是要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千方百計為企業引進、留住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搞好服務,積極鼓勵、支持人才中介機構開發高層次人才業務。
四是要大力倡導和營造良好的創新文化環境。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失誤,逐步形成“開放大氣、包容創新”的“海洋文化”、“創新文化”。
五是要全力形成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堅決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有效保護創新、創意者的合法權益,為創新創意活動提供“安定”、“安全”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