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石油放開政策引發不同思考
2010-6-26 1:4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王佑
5月13日,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刊登出,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 (下稱“新36條”)。“新36條”發布之后,國有和民企代表各有想法。國有公司認為,石油行業對民營企業一直是開放的;但民企代表則表示,盡管政府已經出臺鼓勵意見,但能否將其中的細節予以落實,仍然要打一個問號。
中石化集團的一位管理層表示,其實石油的勘探開發領域是一直對民營企業開放的。“在國外,大油田是大公司負責,小公司對小油田很有興趣。在中國,情況有所不同。國內有些老的油田在開發后期,已不怎么產油了,中石油、中石化認為繼續開采不能帶來好的效益,會放棄開采。而當這類油田封井之后,慢慢恢復了壓力,又可能冒出一些油。一些老的石油專家就會去參與勘探和開發,民營企業通過與這類專家合作的形式,是可以獲得利潤的。”
該人士表示,石油勘探是屬于高投入、高風險和高回報行業,對于石油民營企業而言是一個比較好的產業,“但其技術含量較高,如果前期不判斷正確的話,投入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的資金,可能會打水漂。”
也有行業專家表示,石油勘探業務其實并不容易進入。一方面,民營企業的資金量不夠,難以參與這類的巨額項目,而且中石油和中石化也不一定愿意和民企合作。“有些民營企業之所以能夠進入鋼鐵等其他制造業,原因在于這些產業是放開的,是充分競爭的。但石油行業顯然是國有控制,對民企來說困難重重。”
還有人認為,國內政策的變數有時會太多,比如說現在鼓勵民企參與上游石油勘探行業,未來假設民營企業與國內公司合作后政策轉變了,民營企業當初的參股股份有可能被收回,又該怎么辦呢?“新36條”中還提到,要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前述中石化集團管理層表示,這部分業務民營企業不一定想參與。“石油運輸的投資回報率是很低的,政府也是基于給予這一環節微利來確定運輸成本的。”他表示,該產業的投資回報率在10%以內,而民營企業的借貸成本比較高,民企未必有興趣。
此外,相比勘探產業的高風險,儲運環節的盈利較穩定,民營企業參與的積極性可能會比勘探行業要高一些,“但還是要看中石油等巨頭是否愿意放開這部分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