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寄丟1萬多元的電器 快遞公司只賠2000元
2011-2-23 19: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家住濟南的趙先生,去年6月28日通過濟南萬方物流將價值1萬多元的電器寄往煙臺。物品寄出1周后,對方遲遲沒收到。當趙先生來到濟南萬方物流查詢時,才被告知郵寄的電器丟了。因為趙先生的電器沒有保價,物流公司表示,出于同情心,物流公司愿賠償2000元,但是與趙先生的要求相距甚遠,賠償問題擱淺。
1萬多的電器寄丟了卻只能賠2000元
“我半年前郵寄的吹風機剃須刀不翼而飛了,到現在還沒拿到賠償。”今天下午,家住濟南的趙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濟南萬方物流將自己郵寄給煙臺一家商廈的配貨弄丟了,價值13000元。而事情已經過去了半年多,雙方就具體賠款的數額遲遲未能達成共識。
為了盡快了解事情原委,記者撥打了濟南萬通物流尹經理的電話,尹經理表示,由于趙先生快遞的時候沒有選擇保價,快遞的東西究竟是什么,沒有人說得清,“只要他選擇保價,那么我們會按照保價全額賠償,但是他只交了65塊錢的運費,所以賠償問題還得跟煙臺總部協商。”
隨后,記者聯系了煙臺萬方物流生產經營處,齊處長表示,這件事之所以遲遲未能妥善解決,是因為這批貨物委托方沒有買保險,根據《郵政法》的相關規定,沒有保價的快件完全丟失后,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運費的3倍。考慮到趙先生的貨物價值比較高,萬方物流同意賠償趙先生2000元。
未保價的快件 最高賠運費的5倍
那么,未保價的快件,如果丟失或全部損毀,最后只能落得個“啞巴吃黃連”的下場嗎?記者以寄快件為由向濟南市多家快遞公司咨詢快遞事宜,多家快遞公司均表示,他們目前的賠償標準都是依照新《郵政法》的規定:已保價但快件丟失或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全額賠償;而未保價但快件丟失、損毀或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多家快遞公司眾口一詞,稱最高賠償金額不會超過運費的5倍。
律師提醒:快遞物品有四項注意
那么,客戶應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山東平正大律師事務所趙金一律師指出,在委托郵寄快遞物品時,應盡量選擇規模較大、信譽度較高的快遞公司,在填寫快遞單據時,物品的種類、數量、名稱、價值一定要填寫清楚,貴重物品與其他物品盡量分開遞寄,單獨填單,且一定要選擇保價。在交寄物品時,要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有關交寄憑證等資料,萬一物品丟失,這些資料可作為索賠依據,對一些不能再生的重要物品,投寄時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