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商物流“打太極”,顧客吃夠“夾板氣”
2011-3-10 16: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收到貨后請務必驗貨后再簽字,否則請退回快遞,一旦簽字本店概不負責……”這是不少網上商鋪“顧客須知”的必備條款。但記者發現,市民收快遞時想驗貨后再簽字幾成空談,快遞要求必須簽字后才能開包,甚至還有市民與快遞員因此大打出手。網上商鋪與快遞公司為各自利益相互推諉,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
日前,市民楊先生在網上定購一套戶外用品,當他付款完成后,賣家發來一條信息:“收件時請您務必先驗貨再簽字,一旦發現問題請將物品退給快遞人員,不予簽收,一旦簽字,本店默認您認可商品,不退不換。”楊先生說,他在網上購物已達數百次,幾乎每次都會收到賣家這樣的“溫馨提醒”。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不少網上商鋪的“顧客須知”里都強調了這一點。
“網上購物與傳統購物最大區別在于不能立即提貨,而是依賴快遞運送,但快遞是獨立企業,他們在運輸過程中不負責任的行為造成貨物損失,不應由我們來負責。”在網上出售嬰幼兒用品的胡女士告訴記者,她曾遇到幾次奶瓶被摔壞的情況,后來還有網友通過視頻多次曝光快遞野蠻運輸過程,所有快件都被扔來扔去,極易受損。有些賣家則稱,要求消費者先驗貨再簽字,是為了防止消費者使用后或“調包”后退貨。
“先驗貨再簽字”看似可以杜絕快遞員野蠻操作造成商品損壞,但記者發現,這一方式實際上幾乎行不通。記者走訪多名網購消費者發現,只有極少幾次消費中,他們能開箱驗貨后再在快遞單上簽字,多數情況下,不簽字的話快遞員是不會允許開箱驗貨的,為此還曾引發不少糾紛。今年2月16日,斜土路2570號門前一名消費者因要求先拆開盒子查驗物品,結果快遞員直接將已遞到收件人手中的物品拿回,雙方發生爭執,快遞員拿筆戳向收件人臉部,造成其臉部受傷。
快遞員不肯讓收件人先驗貨,也有苦衷。從事快遞行業的楊先生說,“先簽字再開包”幾乎是快遞行業不成文的規定,其主要原因有兩點:“首先你不簽字我怎么認可你是收件人?其二,只要貨物完整,我們快遞的職責就盡到了,消費者對貨物不滿意,不是我們的責任。”楊先生說,其實以前快遞員也會讓消費者先開包驗貨,以確保貨物的完整性。可隨著網購業日益發達,一些消費糾紛越來越多,不少消費者對貨物不滿意就拒絕簽字,要求快遞員將貨物送回。有些初入行的快遞員還幫消費者聯絡網上賣家,沒想到被賣家罵得狗血淋頭。
另一名快遞從業人員王先生也透露:“那些說什么一旦簽字概不退換的商家,東西肯定不怎么樣,列這個條款就是害怕消費者退貨,推卸責任。”記者在一些網上商鋪看到,有網友將商品列為“差評”,并評論稱“就是假貨”,但賣家的解釋卻是:“既然是假貨,你為什么要簽收呢?你可以拒收啊!”
作為網購的必備環節,網上商鋪和快遞真的沒辦法攜手維護消費者利益?市民姚先生說,他在一些誠信度高的商鋪購物,商家會跟合作的快遞公司達成協議,允許消費者驗貨后簽字,若出現問題,消費者可立即致電客服反映或拍照存證,拒絕簽收,處理全程也將在網上公布。一些消費者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指導性意見,避免現在以“行規”、“慣例”來辦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