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損耗賠償 誰說了算?
2011-4-24 14:4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禮善
當網絡購物及第三方物流逐漸興起時,一方面,人們正領略于今天流通領域的神奇速度;另一方面,卻也有不少人正為“貨物損耗保障少”而擔憂。現實生活中,關于流通中貨物發生的理賠糾紛更是屢見不鮮。不可否認,在物流法律法規相對缺失及市場各機制尚未健全情況下,多數消費者在為物流途中貨物的損耗損失買單。物流市場是否也存在著這樣、那樣的潛規則,令消費者有口難言吃盡啞巴虧?途中貨物出現損耗,賠償方法應該誰說了算?
事實上,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出臺物流專門法律,物流誠信體系尚待完善,物流保險不夠健全,物流 “快車”前進的同時,也存在著諸多需要不斷完善的地方。這些問題既是我國物流業快速發展必然面臨的難題,也是實踐我國物流品牌建設的重要課題。貨物損耗理賠問題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因其涉及面廣、關系市場雙方相對人的切身利益、難以有效解決等特點,成為社會關注熱點。貨物損耗賠償,究竟誰說了算?
現實案例中,貨物在配送途中出現損耗糾紛吃虧的多是貨主,多半貨主在無奈下默默承受著貨物損耗帶來的各種損失,在這個過程中物流企業承擔更多的是誠信陰影。照理說,貨物一旦交至運家手中,貨物風險責任理應由運家全權負責,運家可以通過簽定協議或者購買保險實現風險的合理分擔或轉移。但事實上,多數運家要么因為保險費用高,要么因為協議簽訂麻煩,在物流市場機制尚未有效形成以及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只字不提貨物潛在安全保障問題,而貨主對此也未提出明顯反對意見。因此雙方往往在這個問題上 “相互默許”,而這種消極的防范態度正為日后的賠償糾紛埋下伏筆。此外,許多長途配送尤其是國際貨運多涉及聯運轉運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貨物損耗,運家更善于 “踢足球”相互推諉責任,導致貨主投訴屢屢碰壁。
沒有統一的行業協議,沒有專門的保險條例,遇到貨物損耗或丟失,貨物賠償應該怎么算,是分攤還是全額賠付,由誰承擔這筆損失?這些理應是運家事前必須加以考慮和解決的問題,貨主也應該加以重視,畢竟事前預防優于事后調解,而不是在 “貨物損耗已然發生”之后由貨物某一方說了算,這樣顯然有失公允。只有在完善市場機制框架下,在運家、貨主、保險公司多方的共同參與下形成合理的賠償協議,才能真正解決損耗賠償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加以解決:
(1)健全物流法律法規,完善物流市場內部協調機制,促進物流業持續健康發展。這是政府及相關行業協會的共同職責。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建立相關領導協調小組、制定行業賠償標準、鼓勵開發物流專業保險種類等,促進 “貨物損耗賠償誰說了算”問題的協調解決,加強形成符合物流市場發展規律的新機制、新環境。
(2)物流企業只有積極主動地探索制定解決物流糾紛的新方案,將賠償方案從事后協調轉變為事前預防,努力建立市場雙方相對滿意的合理的賠償制度,才能為企業樹立品牌以及做大做強提供保障,從而爭取到更大的市場。
(3)作為貨物損耗的最大承受者,貨主們應該在促進行業規范、加快建立科學賠償制度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一方面自覺增強維權意識;另一方面要不斷增強參與健全物流制度體系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多互動多獻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