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甩掛運輸推進歷程
2011-4-4 2:4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陳建文
1996年,當時的國家經貿委與交通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開展集裝箱牽引車甩掛運輸的通知》,明確提出鼓勵甩掛運輸。
2001年,交通部印發《道路運輸企業發展規劃綱要(2001~2010年)》,提出要提高運輸效率和大力發展廂式車、半掛車、特種專用汽車及重型車開展甩掛運輸。
2009年3月出臺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指出,我國要在2011年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物流企業,鼓勵物流企業整合重組,并將大力發展甩掛運輸及多式聯運作為重要任務。
2009年12月,交通部、發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大力促進道路貨運甩掛運輸發展的通知》,提出減少掛車的檢驗次數,調整掛車保險,科學設定征收對象;針對一輛牽引車配多輛掛車的情況,設計以牽引車為單位的車輛保險產品;將集裝箱及半掛車放在海關監管區域等待報關,牽引車可繼續開展其他運輸作業,提高運輸效率;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所擁有的汽車列車按照一車一掛的標準收費,對其余掛車不再征費。《通知》還要求完善掛車證件管理;打破牽引車和半掛車之間的固定搭配,使牽引車能夠與不同的掛車自由組合。
在2010年初召開的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交通部部長李盛霖強調,將推進甩掛運輸試點工作,作為2010年的一項重點工作。
2010年5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快發展甩掛運輸。
2010年7月,交通部出臺的《道路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十二五”期間,在全國組織開展5批、約200家運輸企業參與的甩掛運輸試點工程。使試點企業在“十二五”末牽引車與半掛車比例達到1:3。
2010年10月,交通部與國家發改委共同推出《甩掛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促進甩掛運輸發展的具體措施。提出試點省、市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規模化、集約化、網絡化運輸企業;建設一批能夠滿足甩掛運輸作業要求、裝備先進的貨運站場;積極發展適應甩掛運輸要求的大噸位牽引車和廂式半掛車,為甩掛運輸的高效運作創造條件。
同時,根據甩掛運輸發展的實際需要,國內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
2010年11月26日,交通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海關總署、保監會5部委聯合發出《關于促進甩掛運輸發展的通知》,開展甩掛運輸試點工作,選定浙江、江蘇、上海、山東、廣東、福建、天津、內蒙古、河北、河南10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中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郵政集團等作為首批試點地區和試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