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木線開辦貨物運輸試運營運費公布
2011-5-15 11:2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各鐵路局,集裝箱、特貨公司:
接青藏鐵路公司《關于申請哈木鐵路與全路開辦貨物通運輸及收費標準的函》 (青藏鐵運函[2010]229號),國鐵控股合資鐵路哈木線已通過初步驗收及青藏鐵路公司組織的安全評估。哈木線由既有柴達爾線經擴能改造并新建柴達爾至木里鐵路組成,屬哈木鐵路有限公司,現已具備開通運營條 -
件。同意哈木線于2010 年11月28 日起開辦貨物運輸試運營,同時與全路營業線開辦貨物直通運輸。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哈木線與全路營業線相互間運輸的貨物,適用《鐵路貨物運輸規程》的規定,使用鐵路貨物運單和貨票,實行一票直通,貨物運單和貨票的發、到站欄均填記貨物的實際發、到站。
二、全路營業線發往哈木線貨物,發站只核收到哈爾蓋站的運費,在貨物運單承運人記載事項欄和貨票記事欄內注明“運費僅核收到哈爾蓋站”。哈爾蓋站至到站的運費,由到站向收貨人核收。
三、哈木線發往全路營業線的貨物,運費分段計算,分行填記在貨票上,連同有關雜費,由發站向托運人一次收清。哈木線運費的核收科目為“哈木運費”。各營業線中有分段計費或運費到收的,按鐵道都有關規定執行。
四、哈木線所收全路營業線的運雜費(包括分段計費單獨核算的運費),由青藏鐵路公司按鐵道部運輸收人管理的規定,列報運輸收人。哈木鐵路有限公司按規定匯繳青藏鐵路公司運輸收人專戶,其中分段計費單獨核算的運費由青藏鐵路公司按鐵道部有關規定清算。發生補退運雜費或收取的屬托運人責任的途中整理、換裝等費用,通過青藏鐵路公司與有關單位按實際清算。
五、進人哈木線的鐵路貨車,由青藏鐵路公司按《 鐵路貨物運價規則》向哈木鐵路有限公司核收合資、地方鐵路及在建線貨車占用費,并按運輸收人有關規定報繳。
六、哈木線使用貨票由青藏鐵路公司統提供和管理。
七、哈木線與全路營業線相互間發生的貨運事故,依《 鐵路貨運事故處理規則》 調查處理。應由鐵路局處理的事故,由青藏鐵路公司負責處理。
八、哈木線站名、里程、營業辦理限制見附件。《貨物運價里程表》中柴達爾線取消。
九、哈木線貨物運價在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前暫按0.35元/噸公里執行,具體如下:
整車貨物:0.35元/噸公里,自輪運轉貨物:1.05元/噸公里,20英尺集裝箱:7元/箱公里,40英尺集裝箱:11.9元/箱公里,空自備箱按重箱40%計費。
哈木鐵路有限公司可根據市場情況按上述標準上下浮動15%。
哈木線鐵路貨物裝卸作業費率,可在現青藏公司費率的基礎上,再上浮100%。其他雜費按《 鐵路貨物運價規則》及有關規定執行。
價格浮動時需由青藏公司文電明確,在營業場所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報地方物價部門和鐵道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