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負責人稱運送4盞燈賺12元需繳稅39元
2011-5-15 23:0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做生意按章納稅天經地義,但是一些物流企業的負責人卻覺得,有些稅繳得冤。
稅金遠遠高于利潤
在廣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4個價值740元的燈具,從廣州運往山東萊蕪,運費402元。公司會計師沈華偉說,這單活公司能掙12元,但是卻要繳納39元的稅。
公司總裁黃愛娟說,他們繳納的稅主要是四種:其中營業稅一共是12元;城建稅一共是8.4元;教育附加稅一共是3.6元;企業所得稅按稅前利潤率10%計算,是10元。不過記者注意到,加起來稅金應該是34元,但實際上企業卻繳納了39元。
之所以34元的稅變成39元,是因為中間有重復征稅。貨物從廣州到萊蕪行程2200公里,他們公司已經為402元運費交了稅。但是貨物進入山東后,由山東的物流分公司負責運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獨立法人,還需要為那單貨物的運輸所得向各自所在地的政府交稅。
黃愛娟告訴記者,物流企業在全國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機構,很多時候,接到一單貨物,要通過幾個子公司周轉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轉,就多一次重復征稅。從一單貨的運送來看,似乎4盞燈多交5元錢的稅,不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實際上,他們公司在全國有200多個網點,每天都有成千上百條線路在運行。公司每年因為重復納稅的款額近百萬元。那些多出來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運費,最終會由消費者埋單。
廣州物流協會秘書長張強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以及行為稅四大類稅系,各稅系中涉及物流業的有十幾項稅種,其中重復納稅的情況主要出現在外包業務中。從利潤來看,物流業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倉儲企業只有3%-5%,運輸企業只有2%-3%,卡車運輸、貨代和一般物流服務的利潤率下降到平均2%左右。重復計稅對于利潤微薄的物流業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在倉儲環節,也有相似情況。黎建明花24萬元租來一個倉庫,又以60萬元的價錢包租出去,因為中間出現了重復計稅,他一個月需要交稅8.5萬元,其中4萬元屬于重復交稅。
專家認為,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我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對物流行業作出一個精準的定位,物流業稅種繁多而且混亂,重復計稅的現象比比皆是,這樣的局面讓物流業的聯合運輸不堪重負。
稅制改革何時破冰
桂壽平是中國物流學會常務理事,他在研究中發現,水路與陸路,公路與鐵路的聯運業務,已經成了重復納稅的重災區。桂壽平說:“這個方面應該是把各個地區的稅務部門協調在一起,分段納稅,一票,然后每個環節納多少稅要切割開來。”桂壽平解釋說,目前網絡化經營、一體化運作是物流企業的基本運行模式。但是按照現行納稅政策,每轉包一次,就要開一次票、納一次稅。專業分工越細,交易次數越多,重復納稅額度就越大。
北京市法學會金融與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孫建波提出:“營業稅交納過程中重復征稅的問題,最徹底的解決方式,就是將其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這樣的話,它可以進行相應的抵扣,必然不會發生重復征稅的情況。”孫建波解釋說,以征收消費型增值稅為主,逐步從征收營業稅轉成增值稅。在營業稅和增值稅并行時,要統一各行業稅率,減小增值稅優惠范圍,將營業稅采用增值稅計稅原理,實行差額征稅,消除重復征稅。
這個設想與中國物流協會副會長賀登才的建議不謀而合。賀登才說:“我們也向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以至于財政部作過一些匯報交流,總體來看,通過把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就可以解決重復納稅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在2009年,國家有關部門在制定物流產業振興規劃時曾考慮推進物流業的稅制改革,但由于種種原因,這一設想直到現在依然沒有結果。我們呼吁,應該用更合理、更有效率的市場規則來引導物流業發展,讓中國經濟的血液流通更順暢、更快捷,物流業的稅制改革應該盡快破冰前行。
據央視經濟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