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首個治超檢測站啟動 物流業受考驗
2011-6-20 14:3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進一步提高治理超限超載的能力,17日,臨沂市公路系統惟一的一個I類治超檢測站京滬高速公路魯蘇界治超檢測站正式啟動。
京滬高速公路魯蘇界治超檢測站位于郯城縣紅花鄉京滬高速公路魯蘇主線收費站廣場北側,是經省人民政府、省交通廳批準設立的全國I類治超檢測站,這也是臨沂市公路系統惟一的一個I類治超檢 -
測站。
近年來,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公路等部門聯合集中“治超”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不時出現反彈。據京滬高速臨沂、臨沂北、青駝、孟良崮、蒙陰五個收費站2011年5月份出口車流量統計,五個收費站出口計重車輛共計15.6萬余輛,其中超限車輛就達5.3萬輛,通行車輛超限率達33.7%,如果去除空車,該比例還要高。
京滬高速公路魯蘇界治超檢測站的啟動,將進一步提高臨沂市治理超限超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的能力。尤其是7月1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正式實施以后,必將推動車輛超限治理長效機制的健全完善,從而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理工作成果。現狀“超載、超限、超寬”三亂普遍存在
“時下,臨沂市幾乎沒有一家從事物流運輸的企業敢保證自己的車輛不存在超載、超限現象。”在市區臨西十路的天源國際物流園區內,一家專門從事物流運輸公司的董事長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公司內現有130余輛從事物流運輸的車輛,平均每天的貨物吞吐量大約在400多噸,公司規模在整個物流園區也算得上中等偏上。同時他也十分誠懇地對記者表示,他公司現有的車輛在物流運輸過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超載現象。
據王先生介紹,目前像臨沂發北京這樣的長途路線,物流價格在每噸200元左右,而像臨沂發濟寧的短途路線,物流價格在每噸80—100元左右,而這價格是根據目前臨沂物流市場的物流配送市場行情來定,相對比較統一,而他們作為物流市場的一份子也只是隨行就市,不可能憑一己之力去改變現狀。
算賬“不超,就等于白干”
對于自己公司物流車輛存在的超載現象,王先生表現得很無奈,并為記者算了一筆賬。
“我每年僅租賃物流園區的門面房就需要60余萬元的支出,再加上管理人員的工資開銷以及其他支出費用,大約在100余萬元。”王先生向記者舉例道,就拿一輛從臨沂發往北京長9.6米的重型廂式貨車來講,其規定載重量為20余噸,僅來往的油費、過路過橋費、人工費等成本開支就需要3900元,而按照時下物流配送市場每噸近200元的價格來計算,如果車輛不超載的話,一趟下來才僅有100元的毛利,如果按照此利潤計算的話,他公司的130余輛車,只能喝西北風了。
“當然,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的超載并不是肆意不顧安全的超載,肯定是有一個標準的,比如載重10噸的車,公司會規定最多超載5噸,載重20噸的車,最高超載15噸,不會超過車輛原有載重的一倍。當然超載就意味著每天要提心吊膽,而即便這樣,公司也只是維持微利潤狀況,每
輛車的毛利潤大約在5%左右。
今年30多歲的貨車司機杜師傅已經從事物流運輸5個年頭,據杜師傅介紹,他5年前花25萬元購買了一輛長9.6米、載重14.54噸的重型廂式貨車,為了早日收回成本,5年來,他每次配送貨物也都是希望能盡量多拉一些,多從中賺取些利潤。
“超,略有盈余;不超,就等于白干。”杜師傅告訴記者,按照他車的噸位和運輸路線計算,僅運營成本每趟大約就在1000多元,按照臨沂至濟寧每噸80—100元價格計算的話,如果不超載,他來往一趟毛利潤也就不到200元,如果按照此利潤計算的話,他要想收回購車成本估計得至少10年。
“當然,超載并不是穩賺不賠,而是意味著承擔著風險,一旦被執法部門查獲,少則罰款200元,多則罰款近千元。即使超限超載,運氣差點也都交罰款了,最后跑下來還要倒賠錢。”
對于即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關于超限、超載車輛最高可被罰款3萬元的規定,杜師傅表示,如果他最終因為超載被罰款3萬元,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棄車,因為交上3萬元的罰款也就意味著他這一整年的收入都打了水漂。
新聞背景 7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公路保護進行規范的行政法規《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將正式實施,該條例規定,車輛超限超載最高將被罰3萬元;一年內3次以上違法超限運輸被查,將面臨停運和吊銷車輛運營證的處罰;物流、貨運等運輸企業,如果一年內本單位10%以上的貨車違法超限運輸,將被停業整頓。
問計
采訪時記者了解到,超載、超限其實并不是大部分物流公司、貨車司機的本意,但是面對成本與利潤的現實壓力,他們也不得不選擇鋌而走險。那么《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后,如何才能真正遏制住目前物流市場普遍存在的超載、超限、超寬三超現象呢?
某物流企業董事長王先生:物流業成本有待降低
對于《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即將實施,某物流企業董事長王先生表示,他高舉雙手支持。他表示,目前物流運輸行業亟待國家的政策法規支持,法律法規越是詳細,也就意味著這一行業將越來越走向正規。如果這一政策能得到徹底執行,那么他今后也不會再為自己的車輛因超載被查而提心吊膽了。
“在聽聞這一保護條例即將實施后,我就一直在思考今后的發展之策。”王先生介紹,他近段時間一直比較關注一款承載量大、且運輸成本相對較低的甩掛車,一旦國家要求嚴格執行新的運輸標準,那么按照如今的運輸成本,他必將賠本,所以也不得不開始為今后做打算了。
當然,對于新《條例》的執行程度,王先生也表示自己心里沒底,畢竟如今的物流市場配送價格在這擺著,一旦要求企業堅決執行,那么勢必會提高配送價格,而配送價格的提高也就有可能間接提高物價。如果《條例》施行后執行不到位,那么也就會造成,誰執行誰吃虧賠本的現象。對此,王先生建議,政府下一步是否考慮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盡量降低物流業的成本,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因成本與利潤不對等而造成的超載現象。
臨沂大學商學院物流系教授劉國棟:執行還需詳細細則
“以罰代管是解決不了時下物流業‘三超’現象的。”臨沂大學商學院物流系教授劉國棟介紹,目前,相關執法部門在對待超載超限車輛的管理上主要是通過處罰的手段進行,但是這種方式卻收效甚微。畢竟面對現實的成本與利潤問題,貨車司機、物流公司是不可能賠本賺吆喝的。
據劉教授介紹,前段時間隨著國家物流“國八條”的出臺,充分說明物流的瓶頸已經引起了國家的重視,這對臨沂物流來講是個好消息,但是重在落實。即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例》究竟能否執行好落實好也值得深究。
“目前,物流業的‘三超’現象已經非常普遍,已經不再是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系統、一個環節上面的問題了,如果要想法規、條例得到充分執行,需要從上到下、多部門、多系統、多環節共同跟進。”劉教授告訴記者,任何新《條例》的執行都需要一個過程,執行過程中肯定會涉及各部門利益,所以新《條例》的執行落實需要詳細的細則和相關的強制措施來保證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