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破進出口物流發展困局
2012-5-17 22:4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洪濤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迅速成為貿易大國,2011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18.4萬億元,同比增長17%左右;全國物流總額達到158.4萬億元,增長12.3%;全年進出口總額達到3.6萬億美元,同比增長20%以上。
2012年進出口貿易增長目標確定為10%,而2012年1~4月進出口貿易額增幅僅有6%,4月份更低,僅有2.7%。經濟形勢的變化對直接從事進出口貿易的物流業帶來一系列的困境。
一,我國進出口物流企業面臨著國際經濟挑戰
當前我國進出口物流面臨著世界經濟的挑戰,據世界貿易組織資料,2011年全球貿易增速僅為5%,較2010年13.8%的增速出現大幅下降;2011年全球出口增速僅為2.4%,低于2010年3.8%的增速。據統計,全球貿易增速2012年還將下降至3.7%,低于過去20年5.5%的全球貿易增速平均值。我國外貿由長期高速增長向低速增長轉變,即由增長40%-增長30%-增長20%-增長10%,今年實現10%的增長目標面臨著許多挑戰。
2012年1~4月,我國進出口貿易增幅下降,進出口總值11671.8億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長6%。其中出口5932.4億美元,增長6.9%;進口5739.4億美元,增長5.1%;累計貿易順差為193億美元。其中,4月份當月,我國進出口總值為3080.8億美元,增長2.7%。其中出口1632.5億美元,增長4.9%;進口1448.3億美元,增長0.3%;當月貿易順差184.2億美元。經過季節調整法調整后,4月份我國進出口、出口和進口的同比增長速度分別為6.1%、7.2%和4.8%。2012年第一季度是自2009年第四季度以來的增速新低。預計2012年貨物和服務凈出口貢獻率仍然是負數,估計為-3.5%。
二,進出口物流企業應積極應對內外貿變化調整模式
我國物流企業應積極應對國內外挑戰,1~4月進出口貿易的表現低于預期,進出口物流業務下降,同時,1~4月,我國國內市場增幅減緩,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4922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4.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9%),4月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15603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4.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7%)。我國物流企業應轉變發展模式,隨需應變十分重要,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4月26日,商務部出臺《對外貿易十二五規劃》提出了“促進貿易平衡”;4月30日,國務院出臺《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指導意見》更是明確提出“貿易平衡發展”的意見。
為此,我國進出口物流企業也要隨之而轉變物流模式,如過去以出口為主的物流模式,現在以進口為主要的出口物流模式,過去以貨物貿易為主的出口模式,現在以服務貿易為主要物流模式,這些變化應在“十二五”期間迅速轉變,應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進出口形勢決定了我國應加大“穩外貿,穩增長”政策,政府應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積極的貨幣政策。國家將通過調整出口退稅率、穩定匯率、加大對外貿企業金融支持等政策來穩定出口,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加快實施水利、電力、環保、高鐵、軌交、電信、保障性住房、中西部等投資來穩定增長。
由于2012進出口總額的下降,許多以外貿為主的物流企業轉變為以國內貿易為主的物流企業,這就要求許多物流企業轉變發展方式,迅速適應新的市場變化。
三,由主要采用進口CIF運輸條款向采用FOB運輸條款轉變
長期以來,我國重視出口不重視進口,重視貨物貿易不重視服務貿易等,這些長期不變的條款也應該隨需而變,來發展進出口物流。改變出口FOB(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運輸條款和進口CIF運輸條款。
長期以來,我國進出口貿易主要采用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運輸條款,運費都是國外付,但實際上運費計算在貿易價格內。而FOB(Free On Board運輸條款,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那么,運費到底在國外付劃算,還是在國內付劃算?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將其報價與大陸報價比較,看如何劃算。以下舉例分析:
從香港進口服裝配料到大連:
CIF條款,運費分別為:LCL(整箱貨)美元10.00/計費噸;FCL(整柜)美元200/20,美元350/40’;
FOB條款,我方的報價為:LCL美元5.00/計費噸;FCL 美元100/20’,美元200/40’;
從上面的報價可以得出結論:從香港進口到大連,從節省物流成本的角度考慮,FOB條款比CIF條款對進口商更加有利。
基于目前中國的物流行業已初具規模,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國內有一部分物流企業已經跟國際接軌:服務網絡遍布世界各地;服務專業化程度大大提高;同時大陸低廉的勞動力成本,使得一部分國內物流企業在與國外的物流公司競爭時,反而更有優勢。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減緩,但是國內消費規模巨大,2011年18.4萬億元,2015年將達到34萬億元,同時,人民幣也在升值,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發展壯大,中國進口不斷增長,成為國內消費市場拉動世界經濟的重要引擎之一,對于一部分已經初具規模的物流公司來說,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國內消費會拉動國內物流業的發展,許多強勢的外貿物流企業來說,也面臨著機遇,國內第三方物流業也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對進口商來說,在簽訂貿易合同時,FOB條款比CIF條款更好:
1.FOB條款比CIF條款運費低。原因:FOB條款為國內物流企業提供物流費用報價,因為海運、報關、倉儲、陸運各環節整合到1家物流公司操作,在加上我國的人力成本比國外低,物流公司的價格自然而然比國外價格低。
2.FOB條款比CIF條款對交貨進度的了解更直接。在FOB條款下,國內物流公司會根據貨物的協議交期在第一時間安排訂艙,并及時跟進貨物的生產進度,如果貨物不能按時交接,則可以在第一時間通知國內進口商,以便調整生產計劃,從而避免了國外出口商以艙位緊張或者其他原因推卸不能如期交貨的責任。
3.FOB條款跟CIF條款比較,FOB條款在目的港的服務更好,如目的港免費用箱時間,換單費用更低等。
四,完善進出口物流法律法規標準體系,促進內外貿聯動發展(一)完善進出口物流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建設。
由于世界經濟不景氣,進出口貿易的風險加大,如何強化法律保障體系建設,維護中國貨主及運輸企業權益,保護物流企業的根本利益,避免因為進出口交易隨意取約而來的風險。因此,應該做到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并參與國際公法的制定,參與國際標準的制訂,從而獲得相應的保護權。具體來說,包括物流主體法、物流客體法(是服務商品)、運行法、相關法等建設和完善;避免多個政府職能部門的法規政府出多門的不統一管理;加強進出口物流企業的標準體系建設,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形成一個內外貿物流一體化的有機整體。(二)加快內外貿聯動發展及內外貿轉型。
所謂“內外貿聯動發展”是指國內貿易與國際貿易相互聯動起來,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相互聯動、協調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我國內外貿面臨一個轉型時期,外貿形勢變得不穩定,具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為此,中央提出“穩出口、擴進口”的政策,內外貿聯動發展變得十分迫切。
所謂“內外貿轉型”是指“國際貿易國內貿易化”、“國內貿易國際化”,在這個過程中,國內貿易企業和國際貿易企業面臨著許多新的競爭環境問題、內外貿企業都存在不適應問題,亟待從理論與實踐上解決。
1.“國內貿易國際化”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如我國國內市場已經國際化,大量的外資進入中國市場,同時許多國內貿易企業走出國門,在世界各地200多個國家建立了許多“中國商貿城”(商品交易市場),許多零售企業、餐飲企業走了國門開門店、辦餐館、建“唐人街”等,有許多成功的案例,也有許多失敗的案例。
2.“國際貿易國內化”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在外貿“高速”轉“低速”增長過程中,外貿轉內貿面臨著渠道不通、模式不適應等新問題,同時也會使國內市場競爭更趨激烈。
進出口物流企業要在當前國際條件下發展,應發揮整體效應,適應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即總量和總額增幅下降,進口增加,出口增幅減緩,改變策略,形成新的發展機制,做到內外貿聯動發展,外貿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市場,內貿企業走出去,外貿企業做內貿,內外貿業務相互聯動,促進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聯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