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國際貨代業是弊大于利
2013-11-20 10:2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稅局37號文于8月1日正式在全國執行,在全國范圍內在部分服務行業實行增值稅,對國際貨運代理行業來講有三大益處、四大弊處、二個不確定的影響。“營改增”給國際貨代行業帶來的三大益處。1)增值稅改革符合稅改方向,從長遠看,如果物流企業可以從所有的上游拿到可以抵扣的增票,應該說的確是減稅的。2)增值稅的實施,對規范物流企業運作,減少行業內存在的商業賄賂(傭金)現象和企業業務人員貪污行為具有促進作用。3)由于物流企業的上下游都要開增值稅,有效地避免了不開票、少開票的現象。國家的稅收也許不會因實施增稅而減少,相反會增多。因為開票面擴大了。
“營改增”給國際貨代行業帶來的四大弊處:1)相比外資背景的國際貨代物流企業,增稅的實施將使內資沒有境外分支網絡的物流企業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因為外資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境外結算來規避中國增值稅的風險,那么中國政府的政策導向是扶持我國的民族物流企業還是外資企業?2)最主要的是境外同行難以理解:全世界的增值稅(VAT)都可以進項抵扣,只有中國必須要有中國稅務部門認可的進項專用增票才能抵扣,其結果必然導致許多物流企業紛紛將結算移至境外,將本來交給中國政府的稅收變為交給了境外政府,這是中國政府愿意看到的局面嗎?3)本次“營改增”不徹底,沒有將物業、餐飲等列入營改增范圍。其結果是,物流企業租倉庫、辦公樓、業務招待、路橋費等由于沒有進項增稅發票而不能抵扣,加重了稅負。特別是,許多政府性收費如海事局要碼頭公司代收的港務費、海關的報關預錄費、報檢費用等都沒有專用增票,因為他們是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行政事業收費不交稅也就算了,憑什么就不讓物流企業抵扣,幫這些行政事業單位交稅?4)境外開給中國境內的VAT因不是中國稅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故不能抵扣。其結果是,FOB貨將增多,ClF貨將減少。我國是航運大國,但不是航運強國,標志之一是缺乏航運市場的定價權和話語權。近年來,我國的服務貿易除國際旅游外,都是逆差。此次增值稅的實施,將進一步擴大我國服務貿易的逆差,也不利于航運強國的地位確立!“營改增”可能的二大后果如下(需要觀察,暫不易輕易結論):一方面,部分小微物流企業可能倒閉,因為如果這些年營業額不到500萬元,企業開的3%的增票,他的下游客戶不能用于抵扣,而他上游面對的是漲了近7%的成本,這叫他如何活下去?不如關門歇業。另一方面,一些國內物流企業可能為避稅,被迫到境外開設離岸賬戶,用于規避稅收的結算,其大量的資金流不在國內運作和受監管,其后果可能造成國際糾紛增多,資本外流進一步造成國內錢荒,也使國際游資沖擊國內資本市場的風險增大。國內沒有一定的資金流,哪來的貿易流和物流?國內多個城市高喊的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的建設豈不成為空話?
總之,此次稅收改革在整個供應鏈上是利大于弊,但在供應鏈上的個別節點上(如國際貨代業),在現階段可能是弊大于利。相信隨著營改增進一步全面實行和逐步真正與國際接軌,最終對國際貨代業也必將是利大于弊的(關于這一點,我們也許要在五年后、十年后才會感受到。)。目前,我們只能要求政府進行政策微調,并在上海市自由貿易區內先行先試,走出一條既適應我國稅收政策、真正與國際接軌,又能真正降低絕大多數供應鏈上企業稅負,還能夠規范市場的新路子。(港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