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國 上海商學院教授、上海流通研究中心主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流通產業作為國民經濟主導產業的戰略地位的認識不斷提高,流通產業作為聯系生產與消費的中樞產業也已經成為利潤額增長最快的產業之一。
但同時,我國政府及企業對于流通產業是一個事關國家經濟安全的產業的認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并影響到相關法律的制定與實施上還存在一定缺陷。
隨著我國流通業對外資全面開放,國際流通巨頭在我國的發展掀起了第二次浪潮,并表現出店鋪網絡向二三線城市轉移、獨資化運動及收購兼并等新的現象。目前,全球零售企業50強基本上都已在中國本土設立了經營網點。
2005年商務部共批準了102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開設店輔1660個。從批準進入的商家數來看,2005年是過去12年總和的3倍,其中共批準571家外資批發企業,外資批發企業中涉及生產資料批發業務的達303家,占外資批發企業一半以上。
2005年商務部批準入華的外商零售企業中獨資達625家,占新批外資企業61%左右。
雖然外資流通企業在我國的銷售額只占5%左右,但在局部區域、局部業態外資已經形成絕對強勢。以上海大賣場業態為例,到2006年底,家樂福等9家外資在上海擁有77家大賣場。零售額200多億元,門店數量雖然只占24.5%,但銷售額卻占上海大賣場銷售總額的76%。
2006年起,外資流通企業在我國掀起了并購的浪潮,沃爾瑪收購好又多、百安居收購歐倍德、家得寶收購家世界等接連發生,說明外資流通企業在中國已進入了依靠并購實現快速擴張階段。如通過并購,沃爾瑪將占我國外資大賣場門店規模的36%,將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流通企業實體,很有可能掌握零售行業采購價格的話語權,從而控制商品流通命脈,帶來市場壟斷、采購壟斷、渠道壟斷等多重意義上的壟斷,通過主宰終端進而控制上游,甚至可能會威脅到我國的經濟安全。
事實上,外資流通企業巨頭近年來已經開始扮演中國國內以及出口市場的基準定價者的角色。特別是在零售商與供應商的博弈中,具有壟斷地位的外資流通企業運用自己的資金優勢和市場優勢,壓低供應商的商品價格,迫使供應商成為商品供應鏈的一個附屬鏈條,或是使之成為零售商的貼牌生產廠商,大量的利潤被具有壟斷地位的零售商占有,制造商的利潤微薄。
一旦國內生產企業大部分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被外資流通企業巨頭所控制,企業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生命線,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也就堪憂了。“沒有主權商業,就沒有主權工業;沒有主權工商業,就沒有主權經濟。”這是多數國家的共識。一家法國媒體對法國流通業曾做出過如下評論:誰控制了法國的商業流通業,誰就控制了法國經濟,誰就擁有了法國。
根據國外的經驗,可以從兩個方面規范外資在流通業可能出現的壟斷行為:一是人大制定規制并購行為的法律,二是政府規制并購的行為準則。
美國在上世紀30年代就制定了《反托拉斯法》,還設立了外國投資委員會,對重要行業的跨國企業進入和并購進行評估和審查。從我國聯想集團并購IBM的PC業務受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以及中海油并購美國尤尼科石油公司、海爾并購美泰公司等,均因美國政府干預而失敗的事例可以看出,一直積極推動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美國,對重點行業的并購和壟斷也實行了嚴格的審查和限制,為保護本國的產業而建立有關限制性措施,給跨國公司進入和并購造成困難。
從國家經濟安全的角度考慮,亟須建立符合國情的評價外資流通企業進入及展開并購行為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建立外資流通企業對本土流通業損害程度和行業壟斷程度的監測體系,建立外資擴張的國家經濟安全預警機制,防范潛在風險,并盡快出臺《反壟斷法》,對流通行業的跨國并購實行嚴格的管制,包括通過制定完善的法律規定和嚴格的審查程序等措施,以實現保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