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貨物搞丟失
2011-1-10 14:1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海口1月9日訊(見習記者 郭丹)海口市民任先生向本報熱線投訴,去年2010年10月5日文昌水災期間,他通過物流公司托運到文昌的貨物泡水損壞,但物流公司在客戶要求退貨后,并沒有聯系任先生取貨,而是擅作主張處理掉貨物,要求物流公司賠償也被拒,對此,任先生十分氣惱。
據任先生介紹,他通過海口萬家信物流有限公司將一批價值2400元的一次性塑料杯發給文昌的客戶,客戶去提貨時發現9箱貨物的外包裝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損,并且一些破損嚴重的包裝箱里還有泥漿,于是客戶只提走其中較為完好的兩箱塑料杯,其余7箱讓物流公司退貨。
隨后,客戶告知任先生退了7箱塑料杯,但任先生左等右等,都沒有等到萬家信物流讓他取貨的通知。2010年11月初,久候無果的任先生只好親自前往萬家信物流問個究竟,但工作人員在接到投訴后表示,暫不知道貨物在哪里,讓任先生繼續等候通知。等了幾個星期,任先生再打電話給萬家信物流的王經理,王經理一會說公司通知任先生不到,公司已對破損的貨物代為扔掉了,一會又說貨物被水沖走,再后來就說貨物消毒不合格被文昌工商沒收。
對此,萬家信物流的王經理并沒有明確對記者做出解釋,只說托運的貨物量大,可能丟失,也可能是水災期間被文昌工商沒收。王經理表示,水災情況特殊屬于天災人禍,只要任先生出示托運憑據,愿意跟任先生協商,并作出適當賠償。
本報法律顧問大宏律師事務所劉長征律師認為,如果萬家信物流公司不能出示文昌工商沒收貨物的憑據,物流公司則有責任和義務對任先生的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