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博弈升級 制造業困境波及流通領域?
2012-2-24 14: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與往年不同,龍年伊始,國內大型零售商們最忙碌的不是與供應商簽訂新一年的購銷合同,而是自查自糾,他們需要對過去兩年間向供應商收取的費用進行逐筆核實。
出口疲軟,國內銷售渠道變得更加擁擠,零供關系進一步惡化。“有個別供應商向超市交了費用沒有賺到那么多錢,就去政府告狀,說是零售商推高了物價。”2日,某外資零售企業人士向本報透露,但他拒絕透露具體供應商名稱。
去年年底,商務部等五部委對大型零售企業發出清理整頓向供應商違規收費通知,并提出新的規定。本報記者獲悉,新規定中有新的要求,卻沒有具體細則,這已影響到零售企業擬定2012年的購銷合同。不少零售企業表示自身在通道費問題上并無太多過錯,對五部委發布新規中的部分條款也頗有質疑。
在零售商看來,監管部門不可聽信供應商的一面之詞,他們認為供應商懷揣的是“愛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心態。“如果照某些供應商的推理下去,零售企業虧損是不是要跟地產開發商算算賬?他們把租金越漲越高,每年有不少零售店因為不堪重負高額租金而血本無歸。”北京一家本土零售企業副總表示。
零售企業的抗辯
2011年12月19日,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方案稱,要清理整頓主要針對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從2011年12月開始一直持續到2012年6月。
在本次方案下達之前,商務部等五部委曾在2006年發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相較于2006年的規定,上述北京本土零售企業副總2月1日向本報表示,本次下發的新規措辭更加嚴厲,“向供應商收取的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銷售或結賬信息查詢費、刷卡費、條碼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無條件返利等均屬于違規收費”。
以他的理解,2006版的規定強調的是雙方自愿,而這一次卻是明令禁止。此外,禁止收費項目中也增加了搬運費、配送費等。該副總認為,通知提出了大概的框架,卻并沒有具體細則。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無法也不敢擬定2012年的購銷合同,因為先擬定合同不能保證是否有悖于日后可能出臺的細則。而在往年,年后一個月內基本會敲定購銷合同。
對于新規中禁止收取配送費一項,該副總表示,零售企業花錢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為供應商服務,為什么費用卻要零售商單獨承擔?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郭戈平2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不少零售企業反映對新規看不明白,“比如配送費被要求取消,但很多零售企業反映,其投入建立的配送中心真正節省了供應商的成本,能夠集中統一配送也是對社會資源的節約,這個大方向是正確的,如果不收取費用的話,零售企業的投入怎么辦?這并不符合市場運作規律。”
在五部委通知發出后,2012年1月11日,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即在北京組織了一場“零售業行業政策溝通會”,華潤、步步高、物美、蘇寧、國美、沃爾瑪、家樂福、特易購、聯華、北京華聯、武漢中百等十余家零售企業的代表均前來參與溝通。當時,商務部、工商總局有關處室負責人與企業進行了交流。郭戈平稱,在那次溝通會上,參會企業提出,文件中提到的收費項目解釋要細化,以便操作。
制造業困境波及流通領域?
郭戈平向本報表示,下一步協會將匯總企業反饋的情況,向商務、工商、發改委等部門反映,具體了解研究零售商哪類收費違規,哪類合規。目前協會正在向上級部門反映企業提出的具體情況,是否會有更進一步的細則出臺,還需等政府部門的指示,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業內人士指出,與以往相比,本次監管部門清查通道費態度更加強硬。“這次動真格了,政府整治通道費問題從沒有像這次這樣強勢,很有決心。”長期關注零供關系問題的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向本報表示。
清查的對象——大型零售企業不敢怠慢,上述外資零售企業人士便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從上至下都異常重視此次部委整頓,如五部委有下一步的指示,一定積極配合。趙萍稱,通道費問題雖然在過去幾年屢被提及,但多個部委聯合行動、持續半年時間等都是以往沒有出現過的。按照方案要求,此次整頓將有自查自糾、聯合檢查、嚴肅整改、建章立制四個步驟。
對存在多年的零供矛盾中的通道費問題,政府緣何突然發力?
在去年5月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彼時的商務部發言人姚堅還曾表示,進場費等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通道費用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是中國零售行業、百貨行業持續存在的現象。“中國制造業能力不斷擴張,生產能力遠遠大于消費能力,使供過于求的現象較為突出。進場費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
上述外資零售企業人士稱,由于國際經濟環境惡化,外部需求不振,很多中國制造企業的出口下滑嚴重,便隨之轉向國內市場,因此導致國內渠道變得更加擁擠。激烈的競爭和生產制造企業現實存在的生存困難,促使部分供應商向監管層反映零售企業“不好進”、“渠道推高了物價”等說辭,這至少對五部委的聯合行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另一個現象是,在外需不振的情況下,擴內需成為必然選擇。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刺激消費政策退出后,目前還沒有新的刺激政策出臺。種種跡象表明,如何通過減少流通環節障礙正成為決策層促進消費的主要任務。
本報記者獲悉,12月下旬由16個部門的部級領導帶隊的8個調研組已赴上海、江西、河南等多地調研流通業,主要任務是尋找流通環節中的障礙,進一步搞活流通以促進消費。目前調研已接近尾聲,各個調研組正處于匯總階段。此外,由溫家寶總理主持的全國流通工作會議已經敲定于3月進行,這是歷史上規格最高的一個流通工作會議。在此背景下,被詬病多年的通道費問題被擺上砧板也就不難理解。
關于“暴利”的爭執
日前,在五部委聯合整頓通道費伊始,《人民日報》一則《超市亂收費:一筒薯片六成利潤被拿走》的報道再次將零供關系推向輿論焦點。2日,上海一家超市供應商楊文飛向本報表示,他一年向超市繳納的通道費占貨款的35%左右,其中包括23%的銷售返點、1%的年終返點、10%的各種節日促銷費及部分退貨損耗等。此外,進入超市的一家店面要交8000至10000元的進場費,一家連鎖超市有幾十家分店則意味著進場費需要一次性繳納數十萬元。
楊文飛主要經營文化、體育用品,向樂購、易初蓮花、世紀聯華等多家超市供貨,每年向每家超市供應300萬元左右貨品。“也就是說,我向超市供100萬的貨,自己最終能拿到的也就65萬左右。”楊文飛說,而100萬元的貨品超市最終的銷售額可以達到130萬元,獲得30萬元銷售差價。照此計算,超市的收入便獲得了來自供應商與消費者的雙重暴利,而楊文飛自己的凈利潤只有3%~4%左右。
零售這個充分競爭的行業是否真有如此高的毛利?
去年7月,商務部曾向部分零售企業發放了名為《當前有關通道費調查的問題》的問卷。在本報記者獲取的一家北京零售企業的完整回答中,該企業2010年毛利為18.5%,費用占銷售收入為19.5%,稅前凈利潤為3%。與2009年相比,毛利同比增長11%,而費用則同比增長20%。在該企業的經營成本構成中,占比最高的為人事費用與租金,分別占銷售收入的5%、4%,其中人事費用同比增長高達35%。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李燕川也告訴記者,他們的店面租金2011年同比上漲超過30%,“前些年一平米一天2元,但現在3元多也拿不下來”。
湖南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裁陳志強向本報表示,目前零售行業上市公司凈利潤大約為3%,隨著費用的不斷攀高,利潤空間在不斷下滑。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郭戈平則稱,中國零售企業的毛利率,這么多年來并沒有得到提高,以超市為例,毛利潤基本維持在14%至18%之間,近年來增長率微乎其微,主要因為成本上漲嚴重,而國外大型超市毛利率一般保持在20%~30%的水平。
零售企業人士據此認為,向供應商收取通道費是維持其生存的必要條件。上述北京本土零售企業副總告訴記者,目前超市前后臺毛利的比例約為6:4,所謂前臺毛利是商品的銷售差價,后臺毛利是通道費。在他看來,零售行業的資源要付出巨大成本,從高額的場地租賃費用到巨大的人力成本都是作為超市行業內難以消化的經營成本。
再者,超市的資源有限,就好像媒體的報紙報眼,頭版是廣告費最貴的。有些市場推廣期的新品,因為這些商品并不是市場成熟品牌,缺乏市場認知和品牌知名度,這類商品進入終端市場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通過賣場貨架做展示推廣。零售終端是最好的商品展示和推廣的平臺,因為這樣的推廣方式與其在投入高昂的電視、平面等廣告費,獲取市場知名度后,再進入終端市場相比,成本較低,這也是目前大多數非成熟、知名商品生產企業和代理商,寧愿將更多的市場推廣費投入終端運作市場的首選模式。
該副總還稱,有些中小生產廠家或代理廠家不能把自己的虧損全部歸結于超市的某項收費,確實他們是在向超市供貨,但是經營的主動權在企業。買賣雙方達成協議,雙方遵守協議,盈虧自負這是多年來大家遵從的商業規則。
“如果照某些供應商的推理下去,零售企業虧損是不是要跟地產開發商算算賬?因為他們把租金越漲越高,無論經營成敗他們都是旱澇保收,每年有不少零售店因為不堪重負高額租金而退出市場,血本無歸。”該副總說。(本文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