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與執行亟待完善
2012-4-15 20:4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上海區域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啟動,1~3月份是試點過渡期,目前整體稅改內外部工作均處于穩步推進的階段。
稅制改革后,物流企業從營業稅價內稅過渡到增值稅價外稅,物流企業的收入、成本、稅金都將發生變化。稅制改革對于物流企業的影響不能僅僅著眼稅賦的變化,應綜合考慮稅改因素對上下游報價的影響所最終導致的利潤變化。
綜合物流業務鏈中的貨代、船代、倉儲、裝卸等環節,稅率從5%的營業稅稅率調高到6%的增值稅稅率,從不含稅發票變成含稅發票,在總報價不變的情況下,物流企業的客戶將切實獲得減稅效應。對于物流企業而言,稅率的增加部分可以通過與客戶協商調整報價的方式部分消化,最終對物流企業的利潤影響情況要看市場參與各方的博弈結果。但總的來估計,應該對物流企業整體實際稅賦影響不大。
目前稅改中問題較為突出的是交通運輸環節。公路運輸運力更新周期在6~8年,水路運輸的運力更新周期在20~25年。從宏觀運力更新周期看,11%的稅率在理論上可以實現“結構性減稅”的稅改初衷。但在運力更新周期內,成熟物流企業將承擔起成倍的稅金。在目前低迷的運輸環境下,企業將難以承受。
試點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作為物流企業,我們期望下述層面的問題能盡快得以完善。
政策制定層面:與政策配套的實施細則可考慮加速出臺。如國際運輸免抵退政策、增值稅合并納稅政策、財稅 (2011)133號文中船代企業代收運費服務的不同稅率發票開具等。
政策執行層面:綜合物流行業與傳統生產制造企業在業務模式上差異極大,這也就給使用原有增值稅的稅收征管模式來管理物流企業帶來了許多細節問題:發票的申領數量、小額定額發票和外幣發票的需求、收入成本確認與增值稅確認分離的會計核算需求等等。希望相關政府部門能充分理解物流企業特性,在執行層面上給予支持并盡量明確,以使得物流企業更好地做到納稅遵從。
增值稅改革如果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從物流產業的發展來講,營業稅改增值稅將促進物流業的整合,同步也促進行業的細化分工,增值稅稅制改革對綜合物流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了財稅政策支持。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大型綜合物流企業,是積極支持稅制改革的。但在改革推進的方式上,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在上海地區充分試點,徹底解決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后,形成較為成熟的政策與執行細則,再在全國統一推廣。以避免多批次的試點造成執行細則上的較多差異,而使得全國性物流企業面臨不同區域的不同稅務要求,加大物流企業的稅收遵從風險和管理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