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關系需要協調發展
2013-2-28 9:4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盧朝輝
為了促進零供關系的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的市場流通環境,國家應該加強對零售商的管控力度,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零供關系,促進雙方在供應鏈上的合作。
近日,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務院糾風辦聯合發布消息稱,全國已納入集中清理整頓的76家大型零售企業中,44家企業存在收取使用促銷服務費不規范問題,涉及金額1.68億元,已全部整改。55家企業存在違規收費問題,涉及金額1.44億元,已全部整改。76家企業按照要求對明碼標價行為進行了認真整改。此次清理整頓大型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涉及金額巨大,凸顯出我國零供關系有失公平的現象已經非常嚴重了。
長期以來,在零售商和供應商之間,通常存在著一項“潛規則”。由于零售商要面臨著人力、房租、水電等方面的成本增加,于是,一些大型零售商就憑借著市場優勢地位,坐地起價,隨意地向供應商收取服務費、合同費、配送費等多種名目的違規費用,或是將一部分成本壓力轉嫁給消費者。這種亂收費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供應商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嚴重擾亂了我國市場流通業的健康發展。
近年來,隨著制造業和零售業的迅猛發展,零供產業鏈早已從單一模式逐漸轉變為多元化。現如今,在這復雜的零供產業鏈中,掌控了銷售終端的大型零售商利用相對市場優勢侵害供應商利益的行為頻頻發生,零供矛盾沖突日益激烈。2004年3月,家電連鎖巨頭國美與格力空調互下“封殺令”,結束了合作關系。2005年,“普馬”41家店全線崩盤,這個“普馬中國騙局”更是進一步激化了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矛盾關系。2010年12月,因供應商漲價問題,康師傅對家樂福采取了斷貨決策……
零供關系有失公平,不單單會影響到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利益與權益,更會危及到整個產業鏈的和諧與發展。一方面,當零售商過度依賴這種“渠道控制”贏利模式時,就會在“重收費、輕運營”的發展模式中逐漸迷失自我,進而影響到企業自身的整個供應鏈布局,嚴重削弱企業的競爭能力,最終使自身陷入發展的困局。另一方面,這種亂收費行為還會導致流通成本過高,使零供關系變得更加緊張,十分不利于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和諧發展。
因此,為了促進零供關系的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的市場流通環境,國家應該加強對零售商的管控力度,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零供關系,促進雙方在供應鏈上的合作;通過建立健全失信懲戒等長效監管機制,加強零供關系的監管執法力度,引導零售商建立合理有序的差價銷售模式來實現贏利,并通過優化質量鑒別的過程來提高服務。
(作者單位北京科技職業學院法學院)